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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研究生毕业设计作品初稿并修改的通知

时间:2010.03.16 供稿:研究生处 作者:研究生处
 
关于提交研究生毕业设计作品初稿并加以修改完善的通知
 
2007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保障研究生毕业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毕业设计作品质量,根据毕业设计工作安排,请2007级硕士研究生于2010年3月17日前将毕业设计作品提请导师评审。
    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认真审查毕业设计作品,指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硕士研究生依据导师意见修改完善作品,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0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设计作品初稿审核表》,经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于3月30日前将修改后的毕业设计作品电子版和表格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将于4月上旬组织专家对研究生毕业设计作品进行检查。
 
研究生处
20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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