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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通知

时间:2009.09.11 供稿:研究生处 作者:研究生处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2009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需认真学习领会《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并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
2、指导教师遴选和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和招生计划紧密结合,优先遴选急缺指导教师的相关研究方向的申请者,对指导教师数量充足的相关研究方向的申请者予以适当控制。申请者能高质量地开出两门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其研究方向与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相吻合。
3、申请者必须提供论文、专著、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技术职称、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复印件即可。横向课题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和相关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交研究生处进行形式审查,电子表格发至邮箱dede2227@sina.com。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于2009年9月17日统一交至千佛山校区教学二号楼二楼西侧208办公室,过期不候。
5、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务必通知到相关教师,相关表格请从附件中下载。
附件: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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