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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级硕士研究生选报导师的通知
时间:2008.09.11
供稿:研究生处
作者:研究生处
关于2008级硕士研究生选报导师的通知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科研、创作负有责任。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课程学习、开题报告、论文撰写等各项工作。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际情况,学校实施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制度和导师负责制度。研究生选报导师,将在公开、自愿的基础上,遵循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的原则,每位导师原则上一届最多带两名研究生。
2008级硕士研究生可参阅《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和《2008级硕士研究生分方向教学计划表》的相关资料,根据本人志愿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导师与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表》。每位硕士研究生可按照优先选择次序选报两名导师。研究生处将根据硕士研究生本人所填第一志愿,征得有关导师同意,确定导师所带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名单;对于第一志愿未落实的硕士研究生,由研究生处根据硕士研究生本人第二志愿及第一志愿未选到学生的导师的情况进行再次选择。正常情况下,导师应该每周对自己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进行一次业务辅导。
请2008级硕士研究生于2008年9月12日下午五点前将自己填写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导师与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表》送交研究生处。双向选择结果将在近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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