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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时间:2005.05.16 供稿:财务处

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卡片录入、卡片管理、条形形码粘贴、部门明细账管理工作。
二、协助国资办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
三、对于发生分离、合并、撤销等变动的部门资产,要编制汇总表,报国资办批准后,办理相关资产调拨手续。对接收单位或部门暂不接收的资产,暂由使用单位或部门封存保管或交国资办处理。
四、对超过使用期限且无使用价值的资产或其他原因需处置的资产,应及时报告国资办,协助国资办完成资产处理手续和相关工作。
五、对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国资办联系解决。
六、固定资产管理员调动工作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并列出资产移交清册,移交清册需有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签字,移交清册交国资办一份,对资产移交不清的人员,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七、遵守职业道德,做好优质服务。
八、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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