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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

关于举办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十二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8.04.04 供稿:团委 作者:团委

各团总支:

为了丰富校园艺术文化生活,进一步营造积极向上、清新高雅、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加强大学生艺术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展现我校大学生的青春风采,由团委主办,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团总支承办的第十二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即将开始。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团总支

三、活动主题:

“舞跃梦想,青春奉献担当”

四、活动范围: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全体在校生

五、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30日

初赛:5月7日下午4:30

决赛:5月23日下午2:00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活动地点: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长清校区数字演播厅

七、比赛内容及要求:

1、各学院需推选至少一支舞蹈参加比赛,舞蹈类型不限,根据选手特长选择,所选舞蹈主题应积极向上。

2、每支舞蹈参演人员不得多于20人,各代表队参赛总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

3、舞蹈编排方面鼓励创新,要求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

4、舞蹈表演方面要求表演者精神饱满,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现青春风采。

5、舞蹈包装方面要求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能够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

6、舞蹈歌曲伴奏由各院自备,于4月30日号之前交于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联系人处。(联系人详见第十项)

7、比赛顺序由各院抽签决定。(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8、除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外,参赛选手也可以单个人或者自由组队参赛。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团体舞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设优秀组织单位奖三名。

获奖者将获得大赛颁发的证书及奖品。

九、评分标准(10分):

1、形象(2分):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

2、动作协调(2分):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

3、精神面貌(2分):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

4、节奏感(2分):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

5、情感(2分):能准确掌握舞蹈的风格、特点,情感表达恰到好处,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6、计分方法:取各评委给出的分数的平均分为队伍的最终分。

十、联系人方式:

卢文静:17864186837

潘婷:18746292009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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