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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

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

时间:2018.03.29 供稿:团委 作者:团委

各团总支: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2018年上半年“推优”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请各团总支充分重视“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做好本次“推优”工作,依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详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共青团工作手册》),在对学生培养教育、考察的基础上按照“推优”标准严格把关,保证“推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并将“推优”名单、该生所在班级最近两学期综合测评表于4月11日前上报到校团委勤工助学办公室(班级综合测评表如已上报过,可以不再上交)。

 

注:

1、“推优”名单需交电子稿(电子稿可发送到sgytuanwei@126.com邮箱)和打印稿。

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只交打印稿不交电子稿。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一份,经团委审核盖章后,放入学生入党材料中,团委将不再留存。

2、上交该生所在班级最近两学期综合测评表纸质版,如已上报过,可以不再上报。经与组织部沟通,须两次综合测评均为班级前50%。

3、“推优”名单所上交的电子稿中的名字务必要与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中的名字相同。

4、附件: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见共青团网站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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