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中做好不合格团员处置和团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团总支:
现将团省委《关于在“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中做好不合格团员处置和团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团总支严格按照不合格团员处置流程和团组织整顿流程,开展工作。基层团委,指二级学院团总支。请各团总支于7月7日前上报所辖团支部的组织整顿报告,相关原始材料团总支统一保存于“一学一做”专项档案中。涉及不合格团员相关材料,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是团中央重点推进和考核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前期开展方案,逐项落实。
联系人:王军强
联系电话:0531-89626226
截止日期:2017年7月7日
附件:关于在“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中做好不合格团员处置和团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