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十三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了丰富校园艺术文化生活,进一步营造积极向上、清新高雅、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加强大学生艺术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展现我校大学生的青春风采,由团委主办,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团总支承办的第十三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即将开始。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团总支
三、活动主题:
匠心铸梦,舞动时代风采
四、活动范围: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全体在校生
五、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
初赛:5月6日
彩排:5月13日、5月20日、5月27日、5月28日
决赛:5月29日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活动地点: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长清校区学术报告厅
七、比赛内容及要求:
1、各学院需推选至少一支舞蹈参加比赛,舞蹈类型不限,根据选手特长选择,所选舞蹈主题应积极向上。
2、每支舞蹈参演人员不得多于20人,各代表队参赛总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
3、舞蹈编排方面鼓励创新,要求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
4、舞蹈表演方面要求表演者精神饱满,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现青春风采。
5、舞蹈包装方面要求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能够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
6、舞蹈歌曲伴奏由各院自备,于4月15日号之前交于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联系人处。(联系人详见第十项)
7、比赛顺序由各院抽签决定。(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团体舞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
获奖团队将获得大赛颁发的证书及奖品。
九、评分标准(10分):
1、形象(2分):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
2、动作协调(2分):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
3、精神面貌(2分):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
4、节奏感(2分):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
5、情感(2分):能准确掌握舞蹈的风格、特点,情感表达恰到好处,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6、计分方法:取各评委给出的分数的平均分为队伍的最终分。
十、联系人方式:
陈慧敏:17860501531
王立雪:15572165909
吴煌彬:17753346340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