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
根据《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督促团员按时足额交纳团费,是增强团员意识、严肃团的纪律、严格团员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团总支要充分认识到规范团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纳标准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金额为0.2元。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团员(含研究生、本专科生)需缴纳2023年1月至6月团费,每人合计1.2元;其他非应届毕业生团员需缴纳2023年全年团费,每人合计2.4元。(2022年新发展团员根据入团时间补齐相应团费)
二、缴纳时间
团支部书记比对“智慧团建”系统内团员信息,收齐本支部团费后上交学院团总支,团总支组织委员请于2023年3月6日之前,备注好团总支名称,统一上交(不接受个人或支部缴纳);同时需将《XX学院2023年团员团费缴纳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sgytuanwei@126.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团委青年之家办公室(二楼2011)。
三、缴纳方式
通过支付宝线上缴纳
支付宝账号:13318381732
联系人:刘淑岩,13318381732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