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举办首届全省青年新媒体训练营的通知》的通知
各团总支: 现转发《关于举办首届全省青年新媒体训练营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团总支及时上报。 地址:团委组织宣传部(B207) 电话:0531-89626226 电子邮编:sgytuanwei@126.com 联系人:王军强
关于举办首届全省青年新媒体训练营的通知
一、活动对象 面向全省高校青年学生和有志于从事网络新媒体工作的青年,以普通高校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视觉传达、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学生或本科以上毕业生为重点,其他专业或兴趣爱好者也可报名。全省计划选拔100人。 二、活动时间 2016年5月—2017年4月 三、主要内容 1. 新媒体理论及相关业务知识宣讲。邀请资深新媒体从业人员、专家、学者赴各地高校开展新媒体理论、内容(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编辑技巧、平台运营传播、创意策划等方面的讲座。 2. 岗位实习。结合个人意愿和岗位需求,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遴选优秀学员到山东共青团新媒体中心及17市团委新媒体工作岗位、山东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及17市记者站实习,表现突出的可提供或推荐相关就业机会。 3. 集中训练。暑假期间,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新媒体集中训练营活动,活动分为集中培训和岗位实践两个阶段,通过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素质拓展、团队训练、导师带徒等方式,为学员提供新媒体从业的交流与实践平台。 4. 定期交流。定期组织开展沙龙活动,根据参与活动人员情况设置不同话题或议题,加强学员间的分享交流。 5. 校园新媒体研发小组。学员可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组建,或依托原有记者站、学生社团组建校园新媒体研发小组,创作生产有关新媒体产品和内容。团省委和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网各类新媒体平台将择优采用,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审核。 四、有关事项 1. 宣传动员。团省委官方微信“青春山东”和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网微信公众平台同步发布活动信息,并通过各地网站、微信、微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各高校团委利用海报(统一印发)、广播、论坛、微信等手段做好校园内的宣传动员工作,并根据需求指导学员做好校园新媒体研发小组的组建工作。 2. 人选推荐。新媒体训练营学员的招募采取个人报名和学校团委推荐两种方式,并结合岗位要求进行适当形式的考察、遴选。训练营不对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3. 实习待遇。实习满3个月要由实习单位为学员开具实习鉴定并给予一定实习补贴,补贴事宜由实习单位与个人协商确定,原则上每个工作日补贴不少于30元;同时鼓励在校实习,创作网络图文和新样态(H5、漫画、动图等)作品,根据工作量提供一定补贴。 4. 总结表彰。2017年4月底前,团省委、山东广播电视台联合总结表彰一批“首届全省青年新媒体训练营优秀学员”和“年度优秀新媒体研发小组”,并吸纳部分优秀学员和优秀研发小组加入山东省青少年新媒体联盟。
附件:全省青年新媒体训练营学员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广播电视台2016年5月10日
附件:全省青年新媒体训练营学员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