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九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了丰富我校青年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展现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构筑良好的育人环境,由团委主办,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团总支承办的第九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团总支 三、活动主题 舞动青春,有梦的青春最美丽 四、活动范围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全体在校生 五、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5月6日 初赛:5月13日 决赛:5月20日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活动地点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长清校区数字演播厅 七、比赛内容及要求 1、舞蹈主题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舞蹈内容积极向上。 2、各学院需推选至少一支舞蹈参加比赛,舞蹈种类不限。 3、每支舞蹈参演人员不得多于20人,总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 4、舞蹈编排鼓励创新,要求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 5、舞蹈表演应与音乐相符,动作流畅协调,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技巧性,能够展现学生青春风采。舞蹈造型与表演内容相符。 6、伴奏音乐自备,于5月13日号前交于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联系人处。(联系人详见第十项) 7、比赛顺序由各院抽签决定。(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8、除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外,参赛选手也可以自由组队参赛。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团体舞(舞种不限)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设优秀组织单位奖一名, 最佳创意奖一名,最佳人气奖一名 获奖者将获得大赛颁发的证书及奖品。 九、评分标准(10分) 1、形象(2分):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 2、动作协调(2分):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 3、精神面貌(2分):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 4、节奏感(2分):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 5、风采(2分):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现舞者风采。 6、计分方法:取各评委给出的分数的平均分为队伍的最终分。 十、联系人方式 赵鑫达:15288873631 李玥:18264171898 王立功:15628956695 李靖:13105419339
附件: 附件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九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决赛评分表 附件2: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九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2015年4月17日
附表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九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决赛评分表.doc
附表2: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九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