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十八届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成果奖的通知
鲁工美青字〔2024〕2号
各团总支:
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奖励办法(修订)》(鲁工美党办字[2021]42号)文件(见附件1)的规定,现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十八届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成果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成果要求
(一)能够体现我校学生创新素质、专业水平、学术能力的科技竞赛类(重点关注附件4竞赛榜单)、行业协会类、专利类、学术科研论文类成果(作品)。
(二)参评成果(作品)必须是学生独立完成,不得剽窃抄袭。
(三)参评成果(作品)认定时间截点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且未获得往届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成果奖。
(四)符合《奖励办法(修订)》的其他规定。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报
申报人如实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科技学术创新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初审。
(二)学院初审
申报人(集体作品第一申报人)所在教学单位对申报人的学籍、作品、完成情况、获奖情况等进行初审,确认符合有关要求后,汇总报评审工作办公室。
(三)学校终评
由分管校领导牵头,评审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小组,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获奖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四)公示和表彰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颁发证书发放奖金。
四、工作要求
请各团总支书记(负责人)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发动学生积极申报,于4月19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经本学院初审合格的成果汇总表(附件3)、个人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及成果证书原件(待评审结束后退回),上报团委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sgytuanwei@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联系人:王梦娇 电话:89626227
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成果评审工作办公室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