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共青团

关于建立新生团支部微博的通知

时间:2013.10.31 供稿:团委 作者:团委
               

关于建立新生团支部微博的通知

各团总支:
   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建立高校团支部微博体系的相关要求,探索我校运用新媒体开展青年学生思想引领的新途径,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工作,推动团组织管理的网络化,加强各个团支部之间的交流,校团委决定建立新生团支部微博,先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意义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微博越来越受到大学生的关注,利用微博进行信息交流,展示自我已成为大学生生活的一部分。新生团支部微博的建立,可以更好地拓展团组织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加强团组织之间的交流和协作,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建立目标
   1、利用微博构建我校各级团组织与广大青年团员之间的交流沟通,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更好的开展正面的思想引领。
   2、利用微博增强团组织对学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供一个展示的平台。
   3、利用微博促进日常工作信息交流和重点活动组织动员,进一步提高我校共青团的整体工作效率。
   三、相关要求
   1、按照统一要求,团支部统一使用腾讯微博,为方便微博的辨识与管理,微博昵称统一采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院名称+年级(12)+专业简称+班级+团支部” 例如:“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学院09广告一班团支部官方微博”
   2、要求建立新生团支部微博后,要组织支部积极收听团中央、团省委、“山东团省委学校部”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团委”的微博,动员各级团支部和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微话题,评论和转播“山东团省委学校部”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团委”的微博。形成团委、团总支、团支部之间互相收听的微博矩阵。
   3、各级团组织策划举办的校园活动要通过微博与青年学生进行线上互动并@“山东团省委学校部”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团委”的微博。
   4、各学院团支部需在11月15日之前开通新生微博,并完善信息,团总支须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微博认证汇总表》以电子稿的形式上交于山工艺团委宣传专用邮箱:1271340179@qq.com
   5、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级及时部署,提高效率,力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军强
   联系电话:0531—89626226
   附件:《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微博认证汇总表》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10月31日      

附件: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微博认证汇总表.xls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