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四届大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成果的决定
各团总支、学生会:
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奖励办法(试行)》(鲁工美院办字【2006】50号)文件精神,学校对各学院上报作品进行了审核、评选。本次共收到作品件174(次),经评审,共有49件(次)报送作品符合文件要求。其中,国家专利3件(次),省级特等奖1件(次),一等奖8件(次),二等奖12件(次),三等奖25件(次),现决定给予奖励。
希望全校同学向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学习,再接再厉,争取更好的成绩。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