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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09年勤工助学“评优评奖”评选阶段圆满结束 [附图]

时间:2010.03.23 供稿:团委 作者:崔雪
我校2009年勤工助学“评优评奖”评选阶段圆满结束

大学生勤工助学是党和国家对贫困大学生表达关心和爱护的一种重要体现形式。在校领导的大力关怀和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推动勤工助学积极健康发展,培养大学生热爱劳动、积极进取的时代品质,校团委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大学生评优评奖”这项活动。
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十佳优秀贫困大学生、积极进取奖评选办法》之规定,评选范围包括长清校区和千佛山校区勤工助学所有在岗学生。凡在岗时间满一年或五个月以上,且在本组获得过“月度先进工作者”称号,工作态度良好,并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没有迟到、旷岗现象,思想品德良好,表现积极的勤工助学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对获奖同学,校团委会统一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009年12月2日我校团委下发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十佳优秀贫困大学生、积极进取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2009年12月3日至12月4日报名。
2009年12月11日之前校团委收回所有申请材料,团委在2009年12月12日到12月15日期间进行初评,团委老师及团委勤工助学组全体干事在长清校区
勤工助学办公室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评选,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学习情况、工作情况、评优评奖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评,同时以学生的工作态度、集体主义精神和责任心为参照。团委勤工助学组成员根据评选条件认真商讨、仔细评审,以保证整个评奖活动的真实性和公平性。
经初步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学生信息反馈各学院,经团总支确认无误后,结合学生所在工作部门的老师的意见,2009年12月25日最终评审出 “十佳优秀贫困大学生” 十名和 “积极进取奖”二十名。
评选结果已在2010年3月10日到3月12日公示。经全校师生确认无误后,团委将组织开展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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