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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关于2014级硕士研究生选报导师的通知

时间:2014.10.17 供稿:研究生处 作者:研究生处

关于2014级硕士研究生选报导师的通知

各研究生指导教师、2014级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课程学习、开题报告、论文写作、毕业创作等各项工作。导师对研究生培养的全程负责。正常情况下,导师应该每月至少当面指导研究生1次,及时了解和解决研究生思想、学习、科研、实践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实施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制度。即研究生入校后在公开、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本人所报考的研究方向,先行选报导师,再由导师选择学生,由此确定导师与学生关系。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鲁工美院字〔2013〕57号),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满57周岁的导师,专业方向具有其他导师的,从本年度起原则上不再指导新的研究生。
2014级研究生选报导师工作即将展开,结合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及今年学生专业分布情况,作如下规定:视觉传达设计方向每位导师最多不能超过4名学生,环境艺术设计方向每位导师一般不能超过2名学生,美术国画方向每位导师一般不能超过2名学生,其余各方向每位导师一般不得超过2名学生。
2014级研究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doc》(一式两份)。每位硕士研究生可按照优先次序选报两名导师。
请2014级研究生务必于2014年10月23日(周四)上午10:00前将自己填写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一份)送交研究生处备案,另一份自行联系并尽快交给本人所选报导师。导师接到学生提交的双向选择表后,请尽快向研究生处反馈意见。双向选择的结果将在近期公布。
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处王伟杰老师,电话89626307,15966681528。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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