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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关于申报第五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时间:2018.12.17 供稿:研究生处 作者:研究生处

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为鼓励和表彰在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调动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教书育人和参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计划的积极性,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五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开展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精心指导研究生,关心研究生各方面的成长,注意因材施教,尤其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近3年主讲过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遵守教学纪律,授课水平高,圆满完成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4.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近3年来有较高水平教研、科研成果,曾主持或完成重要的教研、科研课题。

5.育人成效显著。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并正在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表现优秀,曾获得国家级或全国性奖励,或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或其他省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其他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对相关学科的学术发展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做出积极贡献。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推荐: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及山东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其他不得推荐的情况。

二、材料报送

拟申报人员须认真填写《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见附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表格纸质版(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胶订)及其电子文本报送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依据申报人员指导研究生情况、师德情况、科研情况、教学情况等,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限额,择优推荐参加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评选。

联系电话:89626308 邮箱:675560485@qq.com

研究生处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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