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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学校召开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部署会

时间:2018.07.06 供稿:研究生处 作者:研究生处

根据2018年第9次院长办公会安排,2018年7月6日上午,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部署会在新校行政会议室召开,副院长李新、董占军出席会议。

董占军主持会议,他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背景、意义及工作开展情况做了整体介绍并提出要求。他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学校能否继续行使硕士学位授权,事关学校内涵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意义重大。他介绍了部分院校的合格评估开展情况,要求深刻理解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合格评估的整体思路和具体指标,梳理提炼各学位点的基本条件和培养标准,突出各学位授权点的特色和优势,顺利完成评估工作。他提出,对于涉及多个二级学院的学位授权点,院系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并藉此探索、优化多院系共同建设学位点和学科点的有效机制。

研究生处工作人员汇报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

李新总结发言。她强调,此次合格评估是对学校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集中指导,也是学校总结办学经验、对照标准查找存在问题的良好契机,要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管、重在建设的精神,在实现招生规模扩大的同时,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她讲到,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要和学科建设紧密结合,以此促进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单位建设和山东省增列一流学科建设的深入开展,增加学科建设的新内容。她要求,要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加强各学位授权点间的沟通、交流,扎实做好基础材料的归纳整理,克服困难,推进合格评估工作合理、有序进行。

研究生处、造型艺术学院、人文艺术学院、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据悉,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启动的重要评估活动,每6年进行一轮。目前开展的合格评估工作,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实施以来开展的首轮合格评估,分为学校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其中2014年—2018年为自我评估阶段,2019年为随机抽评阶段,评估内容包括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资源配置、制度建设等17项要素,重点评估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分别做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

我校设计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3个科学学位一级学科硕士点属于此次合格评估范围。在工作日程上,根据我校实际,建议每个学位授权点在7月15日前完成自我评估材料填报工作,7月16日—9月15日期间完成组织专家自我评估工作,9月30日前完善自评报告及提升方案撰写工作,11月15日前通过“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将自评总结报告向社会公开,并于2019年迎接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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