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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关于做好2021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30

各研究生指导教师、2021级全体硕士研究生: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应以立德树人为己任,确保指导研究生的时间和精力,定期组织研究生参加学术研讨活动或研究工作报告会,及时检查和督促研究生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掌握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研究生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课程学习、开题报告、论文写作、毕业设计(创作)等各项工作。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实施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制度,即研究生入校后在公开、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本人所报考的研究方向,先行选报导师,再由导师选择学生,由此确定导师与学生关系。如两位导师经过协商,同意共同指导一名研究生,该学生可由两位导师进行联合指导。

2021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将继续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的意见》(鲁教研发[2015]1号)中“每位导师同时指导的各类研究生不超过10人”之规定。请每位导师根据目前所指导的在校研究生数,结合2021级研究生分布情况(见附件1),确定所要指导的人数。2021级每位硕士研究生必须根据本人意愿按照优先次序选报两名导师,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附件2,一式2份),于2021年1月3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1份)发送至邮箱375356165@qq.com,同时将纸质版报送给本人所选报导师。导师接到学生所提交的双向选择表后,需尽快反馈是否同意指导此研究生并签字确认(请将确认后的纸质版表格于1月5日下班前交回研究生处B227室)。


联系电话:0531-89626300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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