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生指导教师: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做好“十四五”期间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2号)文件精神,对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中的专家信息进行更新。现将我校专家信息填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范围
我校在岗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
二、填报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三部分:一是上报新增硕博专家;二是根据2021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三是针对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管理。
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三、工作安排
请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按要求更新报送《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于3月3日前发送至531236919@qq.com邮箱。研究生处将信息汇总、整理后通过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信息系统报送至教育部。
联系人:李灿 电话:89626300
研究生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