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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关于开展硕士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11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我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现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校外合作导师聘任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各专业方向相关教学单位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聘任办法》(鲁工美院办字〔2021〕44号)(附件1)文件精神拟定推荐人选,原则上每名校内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推荐不少于1名校外合作指导教师。拟推荐人选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3),由推荐单位审核评议后,于2023年9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将推荐结果及支撑材料统一交至研究生处(长清校区综合办公楼2056室),同时将《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31236919@qq.com

校外合作导师的选聘直接关系到我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拟推荐人选须符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聘任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请务必严格把关。


联系人:李灿    电话:0531-89626300


附件:

1.关于印发《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聘任办法(试行)》的通知

2.《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

3.校外合作导师聘任材料报送说明


研究生处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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