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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艺术学复试最低分数线确定 [附图]

时间:2007.03.30 供稿:研究生处 作者:研究生处
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艺术学复试最低分数线确定
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基本要求已经确定(具体内容见附表)。今年分数线的确定,继续保持政策的稳定和连续性,既体现高层次专业人才“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择优选拔原则,又体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综合平衡原则。分数线以今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总体规模和全部考生的总体成绩分布为基本依据,并充分考虑了差额复试的要求;同时针对区域、专业等发展不平衡的状况,适当照顾了中、西部地区、部分特殊专业、少数民族考生等实际情况。
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将于4月上旬陆续进行。教育部有关部门提醒广大考生:
一是认真准备复试。硕士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次考查,二者功能不同,各有侧重。初试是通过一次考试对学生基本知识、一般能力和学科基本素养进行的考查,是基础性的考查;复试是对学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的深度考查,是个性化、多样化的考查。符合最低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不等于进入某个具体招生单位的复试,进入复试也不等于已被录取。招生单位将根据初试、复试全面考核的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及时查阅招生单位的复试办法,认真准备,发挥出自己的正常水平。
二是为使上线考生有充分的调剂机会,教育部今年将从4月5日到5月15日全面开通“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信息服务系统” (公网网址: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yz.chsi.cn)”,此举将极大地方便广大考生和招生单位,请有调剂愿望的考生及时上网浏览余缺情况并自行发布调剂信息。
附表: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基本要求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B类考生: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②目前在二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C类考生:①报考地处三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②目前在三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一区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 18省(市);
二区系重庆、四川、陕西3省(市);
三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省(区)。
(摘自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复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研究生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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