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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我校召开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时间:2009.12.08 供稿:资产处 作者:尹兰兰

我校召开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12月4日上午,我校资产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在党委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王立果,资产管理处、监察处、审计处、学生处、教务处、图书馆、工会、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会议由副院长刁在祥主持。

副院长刁在祥传达了《关于调整校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副院长刁在祥任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王立果任副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郭春荣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委员有:王玮、董占军、赵进、胡希佳、韩世春、陈军、祁建萍、毕剑翎、刘跃进、郭晓军。

副院长刁在祥发表重要讲话。刁院长指出,高校资产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是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其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高低决定并影响着高校的办学质量和教学水平。近年来,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我校资产数量和总量急剧增加,切实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已是学校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我校资产管理机构由国资办发展到资产管理处,不断的进行完善,充分体现了学校党委、行政对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目前我校资产管理工作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学校党委、行政及各个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使资产为教学、科研发挥最大限度的投资效益。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先进带头作用,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意识。

副院长刁在祥对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四项要求:一要加强宣传教育,二要完善规章制度,三要严格依法管理,四要提高资产效益和利用率。

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王立果指出,近年来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凸显出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充分重视资产管理工作,避免资产丢失等造成的浪费现象;应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资产管理办法;应抽出一定的时间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应为学校资产配备足够的存放空间。

资产管理处处长郭春荣总结了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今后的工作目标;传达了省财政厅《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鲁财[2009]114号文件);通报了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培训会议精神;通报了2006——2009年的资产处置工作;征求资产领导小组对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人员对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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