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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我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时间:2007.02.02 供稿:国资处 作者:国资处
我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2007年2月1日,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刁在祥副院长主持。会上,刁在祥副院长传达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相关会议精神。根据文件要求,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彻底摸清家底,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学校决定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开展我校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潘鲁生院长任组长,刁在祥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有张洪军、王玮、刘跃进、韩世春、董占军、张建平和祁建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资处。
刁在祥副院长强调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这项工作做好了,能够确保我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我校各项建设的科学发展,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刁在祥副院长对本次清查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做了具体要求,并对此项工作作了分工:人事处负责基本情况清理,财务处负责财务清理,国资处和财务处负责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张洪军处长发言,资产清查工作是一项精确细致的工作,并且需要在4月20日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中间还有寒假,如要圆满完成这项任务还需全校各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会后国资处将制订出详细的工作计划,分配给各部门,希望各部门给与密切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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