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2日,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第1次会议在长清校区行政会议室召开。副院长、领导小组副组长韩世春主持会议,院长办公室主任韩文涛、财务处处长胡红宇、后勤管理处处长滕丕强、纪委办公室主任况旻、审计处处长郭春荣、资产管理处处长陈军、基建处处长杨亚波、视觉传达设计学院院长孙大刚参加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2018年以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评自评及整改工作总体情况汇报,总结了考评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了工作中需要继续加强和深化的方面。
会议认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考评及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加强了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修订和研究起草了一系列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促进了学校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对于已达使用年限符合报废规定的资产,合理合规的进行资产处置,加快处置流程。自考评工作开展以来,学校共处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00余万元。增强了全校教职工特别是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同时自评整改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持续推进的工作。在制度建设上,要尽快出台合同管理办法(办公室牵头)以及校办企业管理办法(社会服务办牵头)。在土地房产车辆权属工作办理上,能够推进完成的尽快办理,短时间难以办理的列出计划表。在推进资产账实相符、数据更新上,资产管理处要加强督促和监督,各部门单位要主动工作、相互配合、长期坚持。
二、会议听取了学校公用房屋管理总体情况,对进一步加强学校公用房屋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
会议指出,学校公用房屋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目前我校涉及公用房屋管理的规章制度主要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公用房屋管理办法、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按照相关规定,公用房屋分为教学科研用房、办公用房、后勤服务用房等类别,分别由教务处、院长办公室、后勤处等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分配和管理,有关单位具体管理和使用,当前管理方式、管理现状与文件规定职责总体一致。下一步资产管理处和各归口管理部门可就如何管好用好公用房屋进行调研,在遵守上级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学习借鉴兄弟院校好的做法。各部门单位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对公用房屋进行改建、改造、装修、封闭、变更用途等,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公用房屋。
会议研究部署了公房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2018年山东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改进和加强公用房屋管理工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管理模式,实现公用房屋管理工作现代化。学校国有资产领导小组2018年第3次会议明确要求推进公用房屋管理系统的升级和运行。为加快公用房屋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我校与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购买房产管理系统升级和清查技术服务协议》。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表》,对于房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制定出详实的工作方案,计划于本学期完成房屋信息数据采集、房产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和试运行工作。会议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计划、下发通知,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信息采集工作,同时注意不要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三、会议研究了有关旧空调处置事项。
根据2019年采购计划,学校采购了一批新空调,相关部门单位申请报废处置旧空调48台,资产原值约15万元。按照学校《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鲁工美院办字〔2018〕14号)规定,“单项或批量账面原值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处置事项,授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会议同意拆除旧空调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