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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关于申报2011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0.12.27 供稿:资产处 作者:刘振良

关于申报2011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推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配合学校财务预算,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科研方向、专业设置、工作需要,认真做好2011年度学校设备购置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申报购置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单位,必须成立5人以上的专家组,根据本单位的学科发展、专业建设、实验教学科研方向,制定2011年度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购置计划需写明该申请项目或设备需承担的计划实验课时数、可行性分析报告以及现有设备的数量、使用状况等。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12月31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

2、需申报购置设备的行政部门、后勤处、图书馆等单位,要充分调研,认真编制好2011年度购置计划,包括设备名称、购置理由、数量、使用方向、所需金额等,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12月31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

3、各部门、单位编制计划时必须以项目重要的先后次序排列。

4、各部门、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计划编制工作,既确保本部门、单位工作的需要,又切实避免盲目申请购置造成资产浪费,需综合考虑本部门、单位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学校财力的现状,本着实事求是、节约高效、资源共享的原则合理申报购置计划。各部门、单位必须按时上报购置计划。除特殊情况,今后原则上将不再给予实施未列入年度计划的资产购置工作。

5、各部门、单位编报的购置计划内容需包括:购置项目,配置要求,所需采购资金等,并注明轻重缓急等级。如有大型项目建设需要的单位,还需提交立项报告、设备选型建议、经费预算书和项目论证材料。为了便于集中招标采购,无特殊情况,不必提供具体型号,参数不应具有特定品牌倾向性。

6、本计划为校内预算资金,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另行通知。

7、请各部门、各单位将购置计划表电子版发送至ylan80@163.com

联系人:任伟清

联系电话:89626176

附件一: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1年设备购置计划表

附件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购置贵重物资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资产管理处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购置计划表.doc

论证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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