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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关于作好资产搬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7.31 供稿:国资处 作者:国资处

关于作好资产搬迁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做好2006年新校搬迁工作,保证资产不混淆,不流失,请各单位、各部门抓紧时间将资产移交表填好,交国资处资产管理科。
现将操作方法简介如下:进入高校固定资产系统,单击“查询”下的“资产信息查询”,选择“全选”或一类,进入查询,单击“列选择”,参照资产移交表的项目,保留对号,点击“确定”。请根据本单位、本部门情况,选择移交的资产,打印成表。

国资处
200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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