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资产管理处

国资办要求

时间:2005.11.08 供稿:国资办 作者:任伟清

各部门各单位:

我院长清校区随着学生的入住,部分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学院的资产的管理形成两个校区,即长清校区和老校区。资产管理员的工作区域扩大了,管理难度增加了,仅仅依靠资产管理员的管理和监督是有限的,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依靠大家管资产,真正做到“人人管资产”。

为了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现将两个校区的资产管理方案通知你们望遵照执行。

1)对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各单位,部门放到长清校区的,存放地点选择“长清校区”下属的相对应的房间号。例如“装潢老师休息室”在4#教学楼→二层→CA1235房间。

2)结合整改工作,近期走访了教学楼,实验楼等地方,发现堆放在楼道内的物品,经了解大多数属于学生或教室需用的物品,只是因为教室地方有限,暂时存放。请在存放物品处贴上注明“ΧΧ仍需使用,勿动”。如果不使用,请及时打电话通知我们国资办。

3)下一步国资办对堆放在楼道内的物品要进行清理,望有存放的单位,抓紧时间整理。对没有物主的家具设备等,国资办将在该物品上粘贴通知,到期以无主设备收回。

国资办

2005118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