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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通知

时间:2005.02.25 供稿:国资办 作者:国资办

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固定资产已通过检查验收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验收前各单位、各部门已经打印出的固定资产明细帐截止期为2004年10月31日,现需将2004年1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的明细帐打印出来并与10月31日前打印的明细帐合并装订存档,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从高校固定资产软件系统进入,单击红色H高校固定资产管理,通过用户口令进入各部门,单击帐表管理(4),单击财务帐表(十六大类)(A),单击固定资产分户明细帐(教育部十六大类),单击统计条件:在数据统计时间范围框内选[2004年1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使用单位[管理员选好主要打印帐表的单位],最后单击[生成帐表]。
请资产管理员抓紧打印、装订。
如有疑问请拨打9402、由任伟清解答。
国资办
200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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