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近年来我省美术创作优秀成果,推出美术创作人才,推动山东美术事业繁荣发展,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定于2015年10月举办“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全省优秀美术作品大展”。现将展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和省委“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的工作要求,以“中国梦”为主题,以建设和谐文化、推动山东文艺大发展大繁荣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汇聚一批近年来山东美术精品力作,集中展示我省当代美术创作的最新优秀成果,彰显齐鲁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时代风采,展现山东人民在改革开放和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历史进程中的精神风貌。
二、展览时间、场地
此次全省优秀美术作品大展是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15年10月中下旬在山东美术馆举办。省美术馆集中展览结束后,将从中遴选部分作品赴省内部分市级美术馆举办巡展活动。
三、展览规模、作品种类
展览作品种类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书法等门类,暂定280件作品。
四、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应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较高的艺术水准,能够代表山东当代美术创作的最新成果和艺术水平,彰显齐鲁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时代风采,展现山东人民在改革开放和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历史进程中的精神风貌。
2、报送作品应为2010年1月以来创作且未参加过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和第十二届全国美展的优秀美术作品。
3、每位作者只展出一件作品,参展作品由作者本人自行装裱。
4、作品尺寸。绘画类作品原则上尺寸不大于200厘米(宽)×250厘米(高)(含装裱外沿或画框);书法类作品一律竖式,尺寸不超过8尺整纸;雕塑类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不超过200厘米×200厘米×350厘米,重量在1000公斤以下。如有特殊要求,应提前与展览办公室联系。
五、参展作品的征集、评选与寄送
1、征集范围。此次参展作品征集工作面向全校进行。凡是我校师生均可申报。同一画种每人限报一件作品。
2、统一组织。各教学单位、各相关部门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报送数量不限。
3、参展者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见附件1),将申报作品翻拍制作成16寸彩色照片(照片背后须注明作品详细信息),于9月8日(周二)将作品照片、申报表(含电子版)、作者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同交至科研处。
申报作品照片需分画种汇总,统一填写《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全省优秀美术作品大展初评画种汇总登记表》(可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并加盖公章 ,申报作品电子版和登记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kyc@sdada.edu.cn。 照片背后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画种、尺寸(厘米)、作者所属单位或部门、联系电话等。初评照片一概不退。
4、省十艺节美展艺术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每人可自愿提供一幅作品,作为特邀作品参加展览。
5、展览主办单位聘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参展作品的评选工作。评选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初评工作在9月中旬进行。由展览办公室将初评结果反馈作者。入围作者均需在2015年10月1日—5日将作品原作寄至美展办公室收件组。
6、申报作品和参展作品的送审和送展费用(作品图片及原作送展运输费、保险费、装裱费用)由申报作者承担。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由展览办公室负责退回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