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是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中国举办时间最久、规模最大、吸引国际和国内摄影家参与最多的,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重要赛事和展览。自1981年经中国文化部批准设立,每两年举办一届,至今已成功举办了14届,累计收到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万余名摄影家近36万幅参赛作品。
中国第十五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将于2013年11月在浙江省丽水市举行。本届展览旨在综合呈现世界各国近年来在摄影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展示各国摄影家在各门类摄影艺术中的探索和实践成果,从而促进世界各国摄影文化的交流和发展。随着世界科技进步和人们对摄影艺术认知的拓展,本届展览在作品征集、奖项设置等方面均有所改进和延伸。
现诚挚邀请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摄影团体、摄影家、青年摄影师以及各行业摄影爱好者选送作品参赛。
截稿日期:2013年7月31日
评选日期:2013年8月
公示日期:2013年9月
展览日期:2013年11月
奖牌、证书等寄出日期:2013年12月
1.投稿方法:请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cn)首页,进入"中国第十五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专区,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作品。本届展览只收电子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EG,文件长边为1024像素。
2.分类:本届展览分主题类和非主题类。主题类为"女性"(只征集纪录类作品)。非主题类包括纪录类、艺术类和商业类。每位作者可参加其中一类或多类,同一作品不得选送不同类别。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一幅作品或一组作品为"一件"。一组作品(一件)限4-12幅。
3.参评费用:参赛件数不限。同一投稿人所提交的作品不超过4件(含4件)的,不收参评费;超过4件的,每增加1件作品,核收参评费10元人民币/件,所收费用将全部用于本届展览。
4.本展览不接收已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和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获奖和入选的作品。
5.参赛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6.所有参赛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8.郑重声明: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其他严重违规情况的,组委会将取消投稿者的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作者,将收回奖牌、奖金、荣誉证书、勋条等,并在媒体上通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将禁止其参加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所有展览、比赛等活动两年直至终身。
9.特别提示:"女性"主题类、纪录类入选作者有义务向组委会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始数据或底片),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之后归还底片。原始影像必须是作者本人用照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具备照相功能的摄影器材所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
本届展览设CPA奖牌(即中国摄影家协会奖牌)和FIAP奖牌(即国际摄影艺术联合会奖牌)。其中,"女性"主题类和非主题类的纪录类设CPA奖牌。非主题类的艺术类和商业类设FIAP奖牌。
1."女性"主题类
金牌奖:2个,奖金各5万元人民币(税后),授予CPA奖牌和证书;
银牌奖:4个,授予CPA奖牌和证书;
铜牌奖:6个,授予CPA奖牌和证书;
优秀奖:20个,授予CPA勋条和证书;
入选(含获奖)作品150件,颁发证书。
2.非主题类
(1)纪录类
金牌奖:2个,奖金各2万元人民币(税后),授予CPA奖牌和证书;
优秀奖:20个,授予CPA勋条和证书。
(2)艺术类
金牌奖:2个,奖金各2万元人民币(税后),授予FIAP奖牌和证书;
银牌奖:4个,授予FIAP奖牌和证书;
铜牌奖:6个,授予FIAP奖牌和证书;
优秀奖:20个,授予FIAP勋条和证书。
(3)商业类
入选作品(含获奖)500件,颁发证书。
3.推荐人奖:若干,推荐作品获金牌奖的推荐人获得奖金1万元人民币(税后),并颁发证书。
本届展览鼓励策展人、图片编辑等专业人士推荐优秀摄影作品参赛,推荐人推荐的作品获得金、银、铜牌奖的,该推荐人将被颁发"优秀推荐人"证书。请推荐人登陆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cn)首页,进入"中国第十五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专区,在推荐人板块注册推荐。
推荐人推荐作品前,应与作者本人沟通,经作者同意后,方可推荐。不得推荐已投稿参赛的作品,如果出现重复投稿作品,作者本人投稿将被视为有效投稿。
4.组织工作奖:10个
对本届展览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授予“组织工作奖”。
说明:以上奖项的设置,组委会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取消获奖、入选资格后,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展览评选
展览组委会将邀请10余名国内外著名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摄影作品,逐一进行评选。
类别释义:
1."女性"主题类:是指在2000年后拍摄,真实、全面、客观反映全球女性生存现状和存在问题等方面的纪实类作品,以期通过摄影唤起全球大众、政府和媒体对女性问题的关注。
2.纪录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
3.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4.商业类:商业摄影是指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局限于商品广告、影楼人像、时装展现、城市建筑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5."女性"主题类、纪录类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1.本届展览获奖、入选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2.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于2013年9月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cn)上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等中国摄影家协会所属媒体上公布。
3.各类金牌奖获得者包括其推荐人以及组织工作奖获得者将被组委会邀请参加2013年11月在浙江省丽水市举办的展览开幕式并采风创作一周,在丽水市的食宿、交通费由组委会负担。受邀者从居住地至丽水市的往返交通费自理。
4.凡投稿者,都将获得本届展览的一份电子图录。
5.组委会可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展示本届展览相关作品,并在2013-2014年间将获奖和入选作品用于展览、年鉴、图录、画册、光盘及媒体宣传、网上线下活动等,可不支付报酬。
6.同一作者的作品,不论推荐人推荐或是作者本人投稿,累计超过4件的,按照本征稿启事规定,收取参评费。
7.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或投稿超过4件但未交足参评费的,评选委员会有权不予评选。
8.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届展览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
请投稿超过4件作品的作者,通过邮局将参评费汇款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中国摄影家协会国际部收(请注明"国际影展") 邮编:100007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参赛组织单位: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
参赛组织:朱老师
电话:13853187352
地址: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数字艺术中心10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