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首届中国(寿光)文化产业博览会
视觉艺术大赛的通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参赛组织单位: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
参赛组织:朱老师
咨询电话:13853187352
地址: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数字艺术中心1003室
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文化产业的指示精神,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充分体现教育为社会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深化高校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综合素质,展示高校艺术专业师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特举办“2013首届中国(寿光)文化产业博览会视觉艺术大赛”。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为平台,促进艺术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加强全省高校美术与设计专业教育教学交流。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寿光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潍坊科技学院、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大赛组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张海泉 山东省教育厅副巡视员、艺术教育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任兰平 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艺术教育委员会
常务副主任
朱兰玺 寿光市人民政府市长
李昌武 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潍坊科技学院院长
胡兴禹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
秘书长:梅亚宁 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副处长
戴丕昌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院长
刘建民 潍坊科技学院副院长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潍坊科技学院动漫大厦111号
主 任:刘建民
副主任:刘申亭 范振坤
助 理:姜亦金 李 明 邵长青 杜菲菲
三、参赛对象:全省艺术院校师生及专业广告公司设计师
四、比赛时间:2013年3月—4月
五、参赛细则
(一)作品内容
分主题创作和非主题创作。主题创作要求以“蔬菜科技”为主旨,艺术化的展现蔬菜的文化特征,体现现代科技,突出绿色环保理念。参赛作品应以近两年创作的作品为主。
(二)参赛作品种类
1、美术类
(1)中国画类:人物,山水,花鸟(工笔写意均可)
(2)油 画 类:静物,风景,人物
(3)素 描 类:静物,风景,人物
(4)水 彩、水粉、丙烯类:静物,风景,人物
2、艺术设计类
园林景观设计、招贴设计、包装设计、室内设计等。
3、数字影像类:摄影(独照、组照均可,每组不超过4幅)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既要体现教学内容,又要展示艺术技巧、工艺技法,突出现代设计理念,作品的题材、内容健康,种类、风格不限,创作、习作均可。
2、参赛作品规格
(1)书法、国画类作品不得超过四尺宣纸;水彩画、水粉画、素描类不得超过整张对开;油画类横竖不得超过1.2米。
(2)艺术设计类作品均编排为竖式,装裱在KT板上,规格不得超过1.2×0.9米。
(3)电子视传设计类作品,要报送光盘或录像带。
(四)参赛作品均需附标签一张(附件1),贴在作品背面左上方,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校,学生作品还要加注年级、指导教师。
六、评审方式、时间及奖项公布
(一)比赛分教师组和学生组,教师、学生分别评奖。
(二)大赛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院校与行业著名专家、教授组成评委会,于4月29日-30日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分组评议、专家打分的方式。评审结果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潍坊科技学院网站和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文化艺术学院网站公示,经省教育厅艺教委批准后予以公布、颁奖。获奖作品将在寿光市国际会展中心统一展出。
八、奖励项目及等级
(一)设金、银、铜、优秀奖,授予获奖教师;
(二)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授予获奖学生;
(三)设指导教师奖,授予获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
(四)设优秀组织奖,授予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优异的院校。
九、参赛费用
学生作品每件交纳参赛费30元,系列作品(不超过3幅)50元;教师作品每件交纳参赛费50元,系列作品(不超过3幅)70元;可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交纳。
收款人:潍坊科技学院,账号:424801040000159,开户行:寿光市农业银行张建桥分理处
十、作品报送相关事宜
(一)作品可独立完成,也可合作完成。2013年4月28日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将参赛作品和参赛作品统计表(附件2)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不接受个人函报)。
(二)作品报送地点:请将参赛作品寄送到以下地址:潍坊科技学院美术系、大赛作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
(三)请各参赛单位务必于2013年10月1日前取回本单位参赛作品,逾期不予保存。
附件:
1. 2013首届中国(寿光)文化产业博览会视觉艺术大赛送件登记表
2. 2013首届中国(寿光)文化产业博览会视觉艺术大赛作品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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