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届全国美展
服装设计作品初评收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各展区展览计划和有关规定》的收件时间要求,我校服装设计作品已于近期开始收件工作,请有意送交作品的老师和学生于6月15日前按照以下要求送交作品至科研处。
1、提交实物作品的三张不同视角照片及简要设计说明,同时注明“第十一届全国美展服装设计参展作品稿件”。
2、 作者基本信息登记表(详见附表)一份。
3、作品照片电子版一份。
科研处
200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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