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文化政策考察报告——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赴欧洲考察报告(之三)
一、历史发展 20世纪80年代初期,希腊在文化领域开始实行权力下放的政策,推动了很多地区性剧院机构及其他地方艺术基础设施的建设。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城市之间的文化网络已经建立。1997年,塞萨洛尼基被选为该年度的欧洲文化之都,促进了其城市文化基础设施的重大扩建。一项 “文化网域”的全国性项目包括10个异地分布的专题网络,涉及电影到舞蹈、摄影,再到艺术管理和流行文化。地方政府机构负责越来越多的文化活动。根据多年来与文化部的协议,很多文化活动的管理也由文化部移交到其它机构,例如希腊电影中心、国家图书中心等。 2003年,文化部实行了一项新的计划,当前政策的重点是平衡中央对地方的作用,鼓励基金会赞助艺术活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并加强国际合作收回非法出口的文物。 二、决策和管理 1、组织机构 希腊文化部的部门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文物和文化遗产、博物馆、当代文化、行政支持(包括欧盟和其他国际关系)、修复技术、宣传和公共关系等。 2、系统概述 文化部全面负责文化遗产和艺术的政策,体育也在该部的管辖范围之内。在规划、筹资、控制或执行方面,文化部受到以下咨询机构的协助,如全国博物馆委员会、国家图书中心、希腊电影中心、考古基金会、希腊文化组织、希腊知识产权组织,以及新成立的戏剧和舞蹈中心。 文化部已成立若干专门部门负责文化遗产的保护。此外,还给予一些考古博物馆以特殊权力。几个主要的公共博物馆和艺术馆的运行几乎完全依赖中央政府的拨款,一些非营利基金会或协会也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作用,例如贝纳基博物馆、马其顿当代艺术中心等。 3、跨部或政府间的协调运作 不同部委之间的合作关系构成了希腊文化政策的基调。除了文化部负责具体意义上的文化政策之外,教育部和宗教事务部、新闻和大众媒体部、外交部、经济部等部门也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4、国际文化合作 在文化部的监督下,希腊文化基金与其在柏林、伦敦、莫斯科、亚历山大、布加勒斯特、索非亚、北京等地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共同合作,积极在国外组织希腊语言、文学与艺术活动,出版刊物,同时还测评和协调现代希腊在国外的研究。 活跃在国际文化合作中的机构具有多元化的特点,独立的非营利基金和一些大型私营公司也一直在财政上积极支持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如巡回展览和音乐会。 此外,希腊文化部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合作中,大力支持有关现代希腊(“新希腊”)研究的学术项目,也大力支持世界各地的希腊文化团体、活动和节日。另外,推行了一项与上述政策相辅相成的措施,提高旅居国外的希腊人对自己母语和文化的认同。 三、文化政策的基本目标和原则 1、当前文化政策模式 希腊遵循多元的文化政策模式。在起草和执行文化政策中,特别是在文化遗产领域,政府享有干预的特权;不过,制定和实施具体方案已越来越成为部门或地方的责任。 2、国家对文化的定义 政府的政策文件中没有对文化的官方定义。但希腊宪法间接提到文化,承认艺术表达的自由,国家有义务支持艺术创作和保护文化(人工)环境。文化部的责任包括保护文化遗产(考古和民俗文化),艺术和文学创作者(包括美术及视觉艺术、戏剧、舞蹈、电影、音乐和文学)和他们的知识产权,发展艺术教育,保护当地文化和文化多样性,促进国际文化的交流合作,实现文化的民主。 在过去十年中,政策性文件越来越多地使用广义文化的定义,它是指从史前到当代的文化遗产和文学与艺术创造力的所有表现形式,以及与鼓励创新和自由享有文艺作品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 3、文化政策目标 希腊宪法明确表明了平等享有及参与文化生活的原则,这体现在地区和城市在艺术基础设施上的投资。学校教育课程、免费参观博物馆和考古遗址,都是为了培养年轻人对文化和艺术的积极态度。在考古遗址、博物馆及文化场馆,庞大的无障碍工程也正在进行中,目的是方便残疾人士的使用。 四、当前文化政策的发展和相关问题 1、文化政策的主要问题和优先考虑事项 在过去五年的政策性文件和预算分配中可以看出文化政策中首要考虑的问题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保护、保存希腊历史上所有时期(包括最近的过去和当代文化)的有形或无形的文化遗产,和所有在希腊境内曾经或正在蓬勃发展的文化团体和传统。文化遗产一向能获得较高的拨款,也一直在寻找新的保护思路。 通过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来加强希腊与其他国家(如欧盟其他会员国、邻近国家,在重大国际问题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国家和拥有大量希腊移民的国家)的关系。在此背景下,希腊文化月以及在国际著名博物馆举办的考古展览成为优先考虑的对象。 引进科学标准和性能测试机制来合理化文化活动的筹资和监控。此外,结合传统渠道(如博物馆内的商店、复制考古文物,和针对一般公众的出版物)和数字技术,采用更有效的财务规划来开发文化遗产的资源。现在的情况是,越来越多地通过私人经营的方式和方法来定位、包装和推广能产生效益的希腊艺术及文物。 继续文化和艺术基础设施的扩建和现代化。建设了很多新的博物馆、永久性展览馆、音乐厅等,例如最近的新卫城博物馆,同时扩大或重新开放大型私人博物馆,如贝纳基博物馆、希腊世界数字剧院等。 鼓励所有地区的公民平等参与文化生活,通过大力发展文化机构,为地方一级的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基础设施。 2、相关问题 (1)文化产业政策国家一直是文化的主要赞助者。文化基础设施、机构的私有化不是现行政策的优先考虑对象。 (2)新技术和文化政策 最近修订的希腊宪法指出,参与信息社会是所有公民的权利。互联网使文化领域产生了重要变化。在2003年只有少数的博物馆和艺术机构有自己的网站,但现在越来越多的文化团体在网上呈现其部分收藏。截至到2008年,大概超过200多所此类机构受到希腊信息社会计划的经费资助,将其藏品的数字化影像资料呈现在网络上。 (3)遗产的问题和政策 一个显著的政策转变是在上世纪90年代末,首先,意识到有形基础设施的投资是必要的,但不足以促进文化遗产的发展,第二,建立遗产管理的社会和财政责任制。 用更加综合的视角来看待文化遗产,无论是跨越历史时期还是跨流派和学科。在此背景下,最近新修订的法例规定了管理所有物质文化遗产的共同规定,不只包括古迹和考古遗址,也包括较近期的建筑遗产等。 试图建立文化遗产和当代艺术之间的协同作用。例如,越来越多地使用文化遗址(如古老的剧院)作为戏剧、音乐等文化活动的场地。这种做法通常会获得成功,但受到部分考古专业人士和保守派的批评。 五、文化领域的主要法律规定 1、一般法律 (1)管辖范围 文化部通过其中央和地区部门负责保护古迹和文化遗产。文化部越来越多地与私人团体和机构合作,致力于文化生活质量的提高。主要体现在文化创作和文化参与上,如在2007年新成立的国家戏剧和舞蹈中心。通过与文化部签署“纲领性合同”的机制,允许当地政府建立文化机构(如市政公司)来计划和管理文化项目。 (2)社会保障框架 表演者的工作往往是短期的,因此很难获得退休金。艺术家和作家的社会保障框架仍然严重不足。文化部已几次介入并资助经济困难的作家、艺术家或演员。名誉退休金计划仅限于少数全国知名的作家和艺术家。 (3)税法 2007年开始,希腊为赞助艺术提供重要的税务优惠措施。可以用实物支付艺术收藏继承税这项措施有利于减轻突然继承了大量收藏的人所面临的沉重的财务负担。作家和艺术家的创造性作品所获得的收入免缴增值税。 (4)语言法 现行法例包括几项措施,旨在促进希腊文学的发展和文学作品的翻译。特别措施包括颁发文学奖以及由国家图书馆或他组织购买作品的版权等。 此外,希腊语电影和希腊电影制作人制作的电影有资格获得希腊电影中心的资助和国家给予的奖励,尤其是在塞萨洛尼基电影节的带动下。此外,放映希腊语电影的影院和发行希腊语电影的电影发行公司可以获得退税的优惠政策。 2、特定行业的立法 (1)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现行法例可归纳如下:文化遗产的概念扩大到包括所有存在于希腊的文化物品,包括不可移动的古迹和遗址、可移动文物、非物质遗产等(包括口头传统、神话、音乐、舞蹈、技巧和实践),无论文化渊源或传统,涵盖考古的、人种的和更广泛意义的文化遗产;保护的概念扩大到包括物理保存和保护、鉴定、研究、存档和文化遗产的社会学、美学研究和教育方面;法律的适用范围涵盖从史前到现在所有时期的文化遗产,对不同类别的文化遗产对象给予不同程度的保护;明确规定违反文化遗产保护法(如盗窃、破坏古迹、非法挖掘等)的严厉的刑罚措施;法律规定了国家考古部门、学术机构和外国考古机构在希腊进行考古研究的先决条件,并规定所有研究人员有及时出版他们研究成果的义务;明确详细地规定了如何奖励发现文化遗产的人;规定了私人或公共实体作为博物馆所必需满足的在基础设施、工作人员及运作方面的条件;所有国家承认的国家博物馆和非国家博物馆,必须达到特定的收藏管理标准,并提供进行研究和公众参与的服务;私人博物馆可以获得国家补贴。 (2)文化产业 目前,希腊还没有为文化产业制定专门法律,因为文化产业还没有真正被视为一个有强大凝聚力的活动领域(尤其广播电视媒体被视为一个独立的领域,由单独的法律进行规范)。 支持制作故事片、电影短片和纪录片的机构是希腊电影中心。此外,电视台须提供资金来促进电影业的发展。图书出版、戏剧、音乐和其他表演艺术得到来自文化部的国家补贴,也受到其他部委或机构(例如,图书馆大量购买书籍,剧院门票分配给低收入者)的资助。 (3)大众传媒 自80年代后期以来,希腊的视听媒体部门分为两个层次:公共电台和电视台,以及大量的私营电台和电视频道。私人电视频道不侧重文化节目,相反,公共广播电视公司侧重教育和文化节目。 希腊电影中心是由文化部监督的一家促进希腊电影发展的公司,现在平均每年资助15部故事片,15部短片和5部纪录片,支持放映希腊和欧盟电影的电影院,鼓励基金会和公共部门之间的合作。 六、文化机构和新的合作伙伴 1、公共责任的重新分配 希腊在权力下放和私有化的问题上以以下两方面为基础。首先,建立和加强在“手臂距离原则”下运行的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其次,把艺术发展的筹资和运作责任转移到地方政府。除了在考古遗址和博物馆进行的工程仍然在文化部的直接控制下,其他有关文化的大部分建筑工程及项目方案(如艺术节的组织)已经由地方政府进行管理和资助。 2、主要文化机构及其发展 地方的艺术团体通常由市政府设立,并同时获得当地政府和文化部的资金,如何使用按三方协议的方案决定。除了一名非执行董事由文化部委任,董事局委任由当地政府决定。这些团体大部分是公司或基金会的身份,这使它们在人员编制、财务管理和运作上拥有相对的灵活性。 3、新兴的伙伴和合作 在过去的25年里,基金会赞助艺术对希腊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无论是在新机构的成立上还是为大规模的文化活动提供关键支持方面。很多机构的建立是在基金会赞助的基础上实现的,例如Goulandris自然历史博物馆,Cycladic艺术博物馆,DESTE当代艺术基金,安德罗斯岛上的Goulandris现代艺术博物馆和希腊世界基金。再如,国家收购Kostakis私人收藏后,成立了位于塞萨洛尼基的国家当代艺术博物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20世纪初的艺术收藏博物馆。 公私营机构合作最突出的例子是雅典音乐厅。经过20年的努力,用古典音乐支持者组成的音乐之友协会的初始资金建立了雅典音乐厅。它是雅典第一个拥有先进的表演和录音设备的音乐厅,其最近建成的会议中心成为举办文艺活动的重要场所。雅典音乐厅已被确立为一个独立的基金会,董事会成员由国家和音乐之友协会共同委任,其年度项目和计划得到国家的大量补贴。 2007年的文化赞助法向赞助人提供免税政策,预计将会对文化机构和乐于支持艺术的公司之间的新的合作关系产生积极影响。最近对私人艺术收藏和博物馆进行立法,旨在更统一地规范这些藏品和博物馆建立、运行以及受到国家资助的条件。我们需要拭目以待,看看这将会对捐助者和国家之间的合作产生怎样的影响。 七、支持创新和参与 1、直接和间接支持艺术家 国家间接而非直接支持文艺创作。例如,文化部与私人画廊合作,支持“摄影月”活动,为摄影作品的销售提供平台。此外,把公共建筑物预算的1%强制用于收购艺术作品。 文化部建立了普遍的名誉退休金计划,发放给受到认可的作家和艺术家,不过,通过这项计划发放的养老金非常微薄。 (1)奖励和助学金 国家文学奖已经进行改革,在嘉奖伟大作家一生突出贡献的同时,也根据年轻作家在过去12个月内发表的作品照顾他们。在塞萨洛尼基电影节和短片电影节上颁发电影和短片优质奖。塞萨洛尼基音乐节最近很流行,为还没出名的流行音乐作曲家和歌手提供竞争和宣传的舞台。此外,还有一项通过旅行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计划支持年轻艺术家。 (2)支持专业艺术家协会或联盟 主要的作家联盟、视觉艺术和表演艺术协会均获得文化部的资助。 2、文化消费和参与 对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学生、导游和记者等实行免费参观博物馆和艺术馆是希腊的一贯政策。此外,在淡季的星期日,博物馆向所有人免费开放,超过65岁的老人享受低价票。收入较低的工人及其家人也享有剧院门票的低价优惠。 文化部和教育部联合发起了梅丽娜艺术教育项目,为在校儿童提供有关文化遗产和艺术的课程,这与学校课程体系形成互补。 国家图书中心推行特别计划改善某些群体的阅读风气,如欠发达和多元文化的Evros地区的14个公共图书馆与地方政府合作,支持读书活动。另外,在希腊各地区的1000多所学校中进行“阅读接力”的比赛活动。 3、文化艺术教育 (1)艺术教育 希腊的艺术教育遵循双层结构。一方面,上世纪90年代,教育部一直在逐步改革中小学的课程,使之包含更多的艺术教育内容,还创建专门的音乐中学。另一方面,艺术教育属于非正式课程,由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文化部相关部门或非营利性艺术机构组织。 1995年,由文化部和教育部共同启动的梅丽娜方案,涉及面广并考虑到跨学科的学习方法。该方案发动了100多所希腊小学,同时也包括大量文化团体,目的是培养教师和学生的艺术敏感和创造精神。活动包括教师研讨会,制作模型材料和工具,参观艺术遗址,安排不同的艺术家访问学校等。 艺术和文化管理教育仍然遵循传统结构,有戏剧专业、美术专业、考古学专业、人类学专业、文化和媒体研究专业等等,但只有极少数专门侧重文化的专业,例如派迪昂大学的文化管理硕士,雅典大学和塞萨洛尼基大学开设的博物馆研究硕士课程,雅典美术学校和爱琴海大学开设的数字媒体艺术研究生课程,以及爱琴海大学开设的文化传播和技术本科课程。 其他的艺术教育项目包括:结合博物馆和学校教育的项目;由国家图书中心和“儿童与青少年书籍组织”联合进行的项目,旨在学校儿童中间鼓励创意写作和文学阅读;塞萨洛尼基电影节的相关活动鼓励高中生在知名电影制片人的监督下制作短片;与雅典音乐厅合作进行的教育方案;希腊世界基金的教育项目,应用最先进的信息技术媒体,如虚拟现实装置,作为解释及学习有关希腊历史和文化的一种手段。 (2)跨文化教育 过去十年,在希腊各地成立了几所跨文化教育的学校,开发了一系列课程,培养满足跨文化教育需要的教师。在普通学校也引入了跨文化教育的基础课程,以帮助移民家庭的子女融入希腊的教育制度。 雅典大学、萨洛尼卡大学和波罗奔尼撒大学已参与到地区合作项目中,编纂关于跨文化的教科书和教学材料,为东南欧的历史和文学进行更多元化的阐释。 4、业余艺术、文化社团和社区中心 在希腊有很多文化协会,大多是当地历史和传统文化协会以及电影俱乐部。他们在出版、组织讲座等方面很活跃。一般来说,这类协会都会获得国家或地方政府的一些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