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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专业考试考场规则

时间:2007.06.29 供稿:研究生处 作者:研究生处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专业考试考场规则

 

    1.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 考生不得携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画板、画架、画凳、颜料、涮笔筒、绘图仪器、橡皮、各种画笔等画具及其他考试必备用品。
    3. 考生应在开考前1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在指定位置参加考试。考生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放在课桌或画板的左上角,以备查对。
    4. 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
    5. 考生不准在试卷上署名及作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6. 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与考试内容无关的问题,可举手询问。
    7. 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8.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随意走动。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 考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夹带小抄,不准偷看、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相互交换试卷等。如发现作弊,取消其考试资格。
    10. 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试卷放在指定位置。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试卷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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