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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2004.08.27 供稿:招生办 作者:招生办
3、史论类、理科类、服装表演类及书法类考试说明:
艺术设计学、美术学、广告学、建筑学(理科)、工业设计(理科)、服装设计与工程(理科)专业:重点从普通文、理科考生中录取。参加美术基础(素描)测试。凭我院发放的文化考试通知书到地、市招办报名,参加全国高考。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表演专业方向:在我院参加形体与表演测试,(不参加美术测试),凭我院发放的文化考试通知书到地、市招办报名,参加全国高考。
绘画专业的书法装饰艺术专业方向:在我院参加书法创作考试(不参加美术测试), 凭我院发放的文化考试通知书到地、市招办报名,参加全国高考。
   4、其他要求和说明:①素描(速写)考试限用黑色炭笔、铅笔。色彩和设计基础考试限用水粉颜料。书法创作限用毛笔、墨汁。②考生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画具、画凳自备。试卷纸由本院发给。③4月1之前学院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出名次,本科以招生计划的3.5倍、专科按招生计划的5倍向考生发放准予参加普通高考的“文化考试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和专业准考证到户口所在地(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统考手续。专业考试未合格者,不另通知。④兼报专科的考生不另进行考试,以本科成绩为依据。
四、录取办法
   实行网络录取。教育部规定我院为自主划定文化课分数线院校之一。文化考试课目为“3+X”。即语文、数学、外语,X为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理科以外的专业,数学分不计入总分)。我院将依据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专业及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确定投档比例,并上报省招办批准后,由省招办向我院投档。我院将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建筑学(环艺、室内)、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绘画、雕塑、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书法)专业的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根据考试情况划定英语最低分数线,择优录取。艺术设计学、美术学、广告学、建筑学(理科)、工业设计(理科)、服装设计与工程(理科)专业的投档考生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60 分,择优录取。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服装表演专业方向的投档考生以形体与表演测试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分数线将视考生成绩作适当调整)。7 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另通知。
根据山东省招办安排,我院属提前批录取院校,与部属院校、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同批录取。
五、入学事项
   1.学费:根据国家规定,我院今年招收的12个专业(19个专业代号),35个专业方向,本科学费8000元/学年,专科(高职)8000元/学年(我院所有专业类别皆属艺术专业)。同时交纳住宿费、教材费等。新生入学及每学年入学时,应按时交纳规定学费及其它费用,方能注册学籍。请考生家长根据家庭经济收入状况量力报考。
   2.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主管部门和我院规定办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专业报名时我院招办公告为准。
六、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给国家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七、其他事项
   专科(高职)各专业共300名学生,就读地点为我院专科(高职)教学部(山东省电影学校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教学工作、生活管理等均由山东省电影学校负责,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制定教学计划,指导教学工作。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颁发国家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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