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办公会议情况通报
2016年9月27日下午,院长潘鲁生在长清校区行政会议室主持召开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4次院长办公会。副院长李新、苗登宇出席会议,院长办公室主任韩文涛、监察处处长陈军列席会议。研究生处处长董占军、财务处处长胡红宇、资产管理处处长郭春荣、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管维沂、教务处处长孙磊、美术馆名誉馆长曾毅先后参加会议。会议研究研究生招生、中期财务规划、国有资产处置、中外合作办学及国际摄影双年展等工作。会议情况通报如下: 会议学习传达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整的有关政策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会议要求,落实学校“十三五”规划关于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的目标定位,把研究生培养作为深化办学内涵、提高办学层次水平的重中之重,适度扩大规模,合理规划专业,切实做好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等各项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学校中期财务规划方案。会议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做好有关政策解释说明;定准规划总量,扎实推进工作。会议提出,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借鉴相关高校经验,制定关于学校承接重大社会服务项目劳务费发放办法,做到依法合规,保障权益;完善有关机构设置,加强经费保障;上述工作报请党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关于家具设备处置及房改房出库工作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有关家具设备处置及房改房出库方案。会议要求,梳理资产处置脉络,做到部门及资产细项明细,责任定位明确;加强资产评估,实事求是,精细管理。 会议听取与德国院校合作办学情况及外教工资调整申请有关工作的汇报。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与德国院校合作办学方案,要求加强专业定位,提高办学层次,完善合作模式,为建立国际交流学院积累经验,打好基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外教工资调整申请方案,提出加大专业外籍教师引进力度,丰富充实相关专业课程。 会议听取济南国际摄影双年展工作方案的汇报。会议要求,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展会及评奖管理的规定,节俭办展,压实预算,控制规模,突出学术,彰显历史文献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