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办公会议信息通报
2010年4月1日上午,院长办公会议在长清校区行政会议室召开。院长潘鲁生主持会议,副院长李新、刁在祥、张云龙,院长助理、院长办公室主任王立果出席会议。校务委员张洪军、监察处处长刘跃进列席会议。教务处处长董占军、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康健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设计艺术博览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宜。通报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关于2010年设计艺术博览会筹备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0年设计艺术博览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会议确定我校2010年设计艺术博览会将于5月2日至4日在舜耕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校内展览将于5月6日至14日在千佛山校区美术馆和长清校区美术馆举行。当前,筹备工作正在积极开展,各个职能工作组分工明确、积极协调、抓紧进度,主要包括综合协调组、视觉形象设计组、展览规划组、作品设计组、安全保卫组、学生观看组织和就业洽谈组、服装表演组、宣传组、摄影摄像组、作品收藏组等。 会议强调,2010年设计艺术博览会要突出“学生工作年”主题,积极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各项预案,为展示教学成果和学生学习成果服务,把学生推向社会、推向市场、推向用户人单位。博览会要丰富多彩、活泼开放,力争每年都有新亮点、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在毕业生作品拍卖和收藏等方面,学校要加强组织和引导。我校学生参与世博会山东馆设计工作的情况应当予以展示。会议还强调,在组织活动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二、会议审议了关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事宜,主要是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二级学院与国外院校开展课程合作项目情况的汇报。会议对近年来我校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外院校开展课程合作情况给予了肯定。同时,强调“外事无小事”,在国际交流与合作过程中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设,增强敏感性、加强规范化和纪律性。外教聘请工作要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由教务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落实。教务处要加强对留学学生的学籍学分管理、制订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要做好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有关出国培训工作。会议指出,当前我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要以教学单位为主导,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从教学工作需要出发,加强规范管理,保证交流与合作的实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