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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关于统计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工作量的通知

时间:2006.05.22 供稿:(none) 作者:(none)
各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本学年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好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师工作量统计(各教学单位负责统计在本单位上课的所有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严格按照2005年12月12日下发的文件《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分制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鲁工美院办字 [2005]39号)的要求认真填写《教师工作量统计表》以及《学年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外聘教师应根据2005年12月12日下发的文件《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外聘课程教师管理办法(修订)》(鲁工美院办字 [2005]41号)认真填写,请各教学单位于2006年6月10日之前交到教务处。
相关表格请到教学管理系统网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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