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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关于做好教师进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7.07
关于做好教师进修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师国内进修管理规定(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5]26号)(见校园网http://www.sdada.edu.cn/show.php?id=556758)的文件精神,2005-2006学年我校共有3名教师经过教务处批准到其他学校进修,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师国内进修管理规定(修订)》做好进修结束教师有关总结工作,将有关材料按照要求规范存档。同时各教学根据教学需要,结合本单位的师资实际情况,做好2006-2007学年的国内教师进修计划安排,并于2006年7月14日以前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务处
200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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