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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关于上报毕业优秀作品名单的通知

时间:2005.05.25 供稿: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

关于上报毕业优秀作品名单的通知

各系:

根据鲁工院字[2005]26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生作品收藏及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毕业生设计作品10%左右可评为优秀毕业设计作品。学院美术馆将予以收藏,颁发荣誉证书并对作品投入给与一定补偿。

请各系于61日前将本系的毕业生优秀作品名单按照作品数的10%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到各系对优秀作品收藏价值及收藏形式进行评审,经认定后颁发奖励证书,予以收藏。

教务处

200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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