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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关于办理新生及03年校内专升本学生证的通知

时间:2003.11.05 供稿: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学籍科
关于办理新生及03年校内专升本学生
学生证的通知
各系:
按学院有关规定,2003级新生复查期即将结束,即将取得学籍,需发放学生证。现将办理学生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以系为单位按本系新生人数(包括本年度校内专升本学生)于11月7日前在学籍科领取空白学生证。
2、填写学生证个人信息,在批定位置贴一寸照片,学号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找(点名册学号即是)。
3、入学日期统一填写为“2003年9月1日”,发证日期统一填写为“2003年12月1日”。
4、在学生证注册记录栏注册第一学期(各系有注册章)。
5、乘车区间为济南至离家最近的火车站。乘车区间在填写后不得更改,如确属家庭住址改变,需出示当地公安机关与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更改乘车区间区间。
6、建议填写时找写字比较好的学生统一填写,在填写完毕后,按班分别收齐,并将有关信息填写在花名册表中,与学生证一起以系为单位11月20日前交学籍科,11月28到学籍科领取发放。
7、其它不明事项可咨询学籍科Tel:9405。
   

教务处学籍科 
200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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