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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启动学生反映课堂教学事故的通知
时间:2003.10.07
供稿: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
关于启动学生反映课堂教学事故的通知
为落实学院党委本学期的工作要点——深入抓好课堂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经教务处研究决定:凡任课教师出现以下情况,学生可以向本系(部)或教务处反映,也可以直接以电子信件形式反映:
1、上课(含作业辅导课、实习课)无故迟到或提前下课者;
2、备课不认真,在讲课过程中出现重要错误;
3、由于教师工作中的失误而造成课堂秩序出现严重混乱;
4、未经系(部)及教务处批准,擅自调课者;
5、课堂教学内容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抵触,或在课堂上散布不健康的言论;
6、教师无故缺课(含作业辅导课、实习课)造成空堂现象;
7、教师在课堂中接(打)电话影响课堂教学者;
8、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水平及教学效果差。
对学生反映的情况,学院将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认真予以整改。
教务处电子信箱是:
jwc@sdada.edu.cn
或
jyk@sdada.edu.cn
。
教 务 处
200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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