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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生日常规范(试行)

时间:2007.04.10 供稿: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生日常规范(试行)
鲁工美院字[2007]22号
一、遵守时间,上课提前五分钟到达上课场所。
二、尊敬师长,遇到老师主动问好。
三、尊重他人,在学习场所不得喧哗,上课关闭通信工具。
四、遵守纪律,上课期间不随意离开学习场所。
五、爱护环境,不在学习场所吃东西、吸烟。
六、爱护公物,不在学习场所乱涂、乱画。
七、举止文明,不穿背心、拖鞋等进入学习场所。
八、自重自爱,同学交往要文明,禁止有伤风化行为。
九、勤俭节约,珍惜学校资源,节约水电,离开教室时要关灯。
十、爱校如家,积极与学校沟通,为学校建设与教学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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