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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8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6.08 供稿:科研处 作者: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8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研究导向,紧紧围绕省会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着力提升社科原创能力,着力加强应用对策研究,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省会城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1.选题要求。选题要注重强化问题意识,坚持正确导向。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学科理论前沿,选题要结合学科建设,拓展理论深度,注重研究的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围绕省会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注重研究成果的现实性、针对性,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2.项目类别。本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时间均为期一年。

3.申报资格。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具有主持项目研究能力的人员,均可申请承担规划项目。申报青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能超过39岁。

4.结项要求。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结项时需报送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以及1篇公开发表、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需在省级以上科研单位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不少于4000字,一般项目不少于2500字)。发表时应注明“2018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不得与其他项目共用同一文章。

5.免于鉴定。研究成果得到市级以上领导同志推广性批示或进入市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决策的课题;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经市社科规划办审核后向市领导报送的课题;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3000字文章、在副省级以上党报发表不少于2000字文章的课题,经审核后可不用提交研究报告、直接予以结项。研究成果在报送领导同志、相关部门或发表时,应注明“2018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6.资助经费。本年度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1.5万元,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为0.8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3万元。先期拨付40%作为启动经费,剩余部分待结项后再拨付。课题不能按期完成的,可延期半年结项,后期资助经费不予拨付。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预算,合理安排经费使用。

7.项目评审。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并及时在济南宣传网公布评审结果,课题结项时对研究报告进行统一鉴定。

三、有关要求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2个,上一年度项目尚未完成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申请人应按照《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活页》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3.获准立项的《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要按照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若有负责人、名称、项目组成员、延期完成等重要事项变更,应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其他事项

1.各申报者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认真审核,确保申报工作质量。

2.请申报者于2018年6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审查合格的《活页》、《申请书》(各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电子版(以“单位+负责人姓名”作为文档名称)发送到邮箱176570421@qq.com。

科研处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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