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办公会议情况通报

2016-04-15

 

院长办公会议情况通报

 

    2016年4月14日上午,院长潘鲁生在长清校区行政会议室主持召开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第4次院长办公会。副院长李新、苗登宇出席会议,院长办公室主任韩文涛、监察处处长陈军列席会议。科研处处长唐家路、教务处处长孙磊、研究生处处长董占军、财务处处长胡红宇先后参加会议。会议就院长办公会议题落实情况、有关主题创作活动、教学工作、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财务工作等进行研究审议。通报如下:
    一、会议审议上次院长办公会议题落实情况并研究学校近期主要工作
    会议听取上次院长办公会议题落实情况及学校近期主要工作的汇报,审议校园绿化工作、春季消防工作、长清校区校园建设与校园规划工作、附中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就学校近期重点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加强与菏泽市政府合作对接,落实与临沂市政府合作事宜,深化学校社会服务项目;完善淄博陶瓷学院创业中心教学安排,保证专业教学及建制等规范稳定;落实上报我校《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工作。会议学习龚正同志在省委高校工委调研时的重要讲话,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龚正同志在省委高校工委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工作规划和落实方案。会议强调,行政工作积极开展,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的配合服务与保障工作。
    二、会议研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主题创作活动”科研创作方案
    会议听取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主题创作活动”科研创作方案的汇报。会议要求,根据党委会决定,落实深化主题创作活动方案。会议指出,主题创作活动是艺术院校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突出人才培养与艺术创作的价值导向、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文艺精神的重要使命,是学校提升创作水平、加强人才培养、服务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主题创作活动的目标和原则在于“讲信仰,重实践;抓创作,出精品;带队伍,出人才”。会议要求,在活动组织上,一要提升理论素养,深化创作内涵,举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主题创作活动”专题座谈会,举办系列辅导讲座,深化主题理解,提升创作内涵。二要把握创作主题,做到扎根一线生活、反映山东历史文化,明确学术定位、体现艺术风格,形成教学成果、展示学校的整体办学面貌,创作主题暂由五部分组成:“记录沂蒙”(主题摄影与写生创作)、“见证红色历史”(国油版雕壁等沂蒙红色题材主题创作)、“践行核心价值观”(招贴、动漫、插画等主题创作)、“设计服务民生”(各设计门类专题创意设计实践)、“文化传承”(理论研究等)。三要细分工作层次,做好组织规划,做到全面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形成创作氛围;落实重点,发挥骨干作用,形成创作成果;重视创作过程,形成为期两年主题创作活动的文献记录。
    三、会议研究《关于进一步推动我校专业、课程建设工作实施的指导意见》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推动我校专业、课程建设工作实施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开展以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为突破口的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工作,明确专业定位和发展目标,理顺课程逻辑关系,建立专业与课程标准,构建行之有效的评价体系,夯实我校专业教学基础,对于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实现特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教学改革要有具体抓手,专业定位是关键,课程建设是核心,职能部门要科学做好制度制订、发展规划和业务指导,教学单位要切实做好实施和落实。会议同意,根据教育综合改革要求,完善职能部门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置。会议研究通过有关学生学籍处分的决定。
    四、会议研究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工作
    会议听取关于我校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事宜及即将开展的学位点合格评估事宜、强制参与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事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编制事宜、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事宜及2017年研究生招生举措的汇报。会议要求,加强评估结果分析,明确定位,寻找差距,为研究生招生考试及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依据;加强评估筹备工作,做好自评,以评促建,以评促管,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的编制与审议。会议提出,进一步形成2017年研究生招生改革方案。会议同意,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研究生导师年龄等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五、会议研究有关财务工作
    会议听取关于2015年财务决算和2016年财务预算的通报,要求预算决算情况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会议指出,办学资金压力仍然较大,要加强预算管理并积极争取专项支持。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会议强调,差旅费管理严格遵守上级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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