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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定长清校区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05.09.22 供稿:长清校区领导小组 作者:长清校区领导小组
                学院制定长清校区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2005年10月,我院长清校区部分竣工,2004级、2005级有近2700名学生入住。为确保2005-2006学年长清校区日常教学、学生教育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和长清校区的安全稳定,同时为明年学校主体搬迁打下良好的基础,我院出台《关于2005—2006学年长清校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确定长清校区实行以系管理为主,职能部门组织、监督、协调、服务的管理模式,各部、处、室、系的职能、职责向长清校区延伸。学校成立长清校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长清校区党务和教育管理全面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并向学院党委和院长办公会汇报工作。新校区基本建设和维修工作仍由新校区建设指挥部负责。
    《实施意见》要求领导小组会议应及时研究、解决、处理好紧急事务和长清校区行政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长清校区办公室要做好督办、协调、上传下达和协调校区内外关系,综合协调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派出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长清校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教学管理、学生教育管理、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党务和共青团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派住长清校区的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长清校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做好工作。
    《实施意见》指出,鉴于长清校区各方面工作在运转初期还处于磨合阶段,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以学生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和责任意识主动处理各项事务,尤其对一些分工边界模糊的问题,更要齐心协力高效解决;在充分发挥教学单位主动性的基础上,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协调、监督与管理,确保新校区各项工作稳定、有序地进行。
    《实施意见》要求学校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按照院党委、院行政本学年工作要点和中层干部会议的精神,以入住长清校区为契机,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工作预案。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长清校区工作,精心研究部署,学生入住后要经常到长清校区检查指导工作,确保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良好运行和学生的安全稳定。全院师生员工,特别是学院各级领导和长清校区全体师生员工要加强沟通,互相理解,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为创建平安和谐的长清校区而共同努力。
    《实施意见》确定派出人员进住长清校区的时间为2005年9月26日(由学校统一组织)。
    长清校区领导小组
    组长:张云龙
    成员:刘慎华、袁文昌、顾群业、王妍、张利、向洪礼、王子铭、赵进、邵力民、吴焕文、扈国   珍、雷家民、段建华、罗云平、龚国琴、丁炳堂、刘玉才。
    长清校区办公室主任:刘慎华,副主任:金伟。
    各部门、单位派住长清校区人员:
    办公室:刘慎华;
    教务处:顾群业、滕丕强、弭友海;
    学生处:袁文昌、金伟、郝巧云;
    团委:王妍、于浩;
    保卫处:张利、刘大伟;
    财务处:刘玉才、孔庆法;
    总务处、后勤:向洪礼、祁建萍、张建平、杨尚志、杨亚波;
    图书馆:王子铭、车新新、岳玲;
    装潢艺术设计系:赵进、刘海峰;
    环境艺术设计系:邵力民、邹晓红、黎明;
    工业设计系:吴焕文、王向勤、孙春波;
    服装设计系:扈国珍、李忠诚、高瑞彤、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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