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初稿的通知
2014届硕士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保证2014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位论文工作安排,请2014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务必于3月11日前完成论文并送交导师评阅(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以免影响论文答辩进度。 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认真审查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规范情况、是否存在抄袭现象等,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初稿修改意见表》,于3月18日前将此表返回硕士生。 硕士研究生应依据导师意见修改论文,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初稿修改记录表》,经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于3月25日前将修改后的硕士学位论文及表格交研究生处审核。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初稿修改意见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初稿修改记录表》请从附件中下载。
研究生处2014年3月4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初稿修改意见表.doc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初稿修改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