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研究生毕业作品初稿的通知
2014届实践类硕士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保障研究生毕业作品设计和创作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毕业作品质量,根据毕业设计和创作工作安排,请2014届实践类硕士研究生于2014年3月11日前将毕业作品提请导师评审。 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认真审查毕业作品,指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研究生依据导师意见修改完善作品,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作品初稿审核表》,经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于3月25日前将修改后的毕业作品实物、电子版和表格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将于3月底或4月初组织专家对研究生毕业作品进行检查筛选。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作品初稿审核表》请从附件中下载。
研究生处2014年3月4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作品初稿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