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硕士研究生选报导师的通知
各研究生指导教师、2011级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科研、创作负有责任。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课程学习、开题报告、论文写作、毕业创作等各项工作。正常情况下,导师应该每周对自己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进行一次业务辅导。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实施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制度和导师负责制度。即研究生入校后在公开、自愿的基础上,先行选报导师,再由导师选择学生,由此确定导师与学生关系。导师对研究生培养的全程负责。
2011级研究生选报导师工作即将展开,结合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及今年学生情况,视觉传达方向每位导师最多不能超过5名学生,环境艺术设计方向每位导师一般不能超过4名学生,美术学国画方向每位导师一般不超过2名学生,美术学油画、雕塑、书法方向每位导师限带1名学生,其余各方向均不得超过2名。
2011级研究生可参阅《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1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方向汇总》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根据本人意愿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一式两份)。每位硕士研究生可按照优先次序选报两名导师。
请2011级研究生务必于2011年10月26日(周三)上午10:00前将自己填写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一份)送交研究生处,另一份自行联系并交给本人所选报导师。双向选择的结果将在近期公布。
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处王伟杰老师,电话89626307,15966681528
附件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1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方向汇总.doc
附件2: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doc
研究生处
2011年10月21日